根据《浙江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学〔2021〕136 号)、《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经前期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审查合格的名单予以公示如下:
法学1901班:袁明扬、王宁、徐溢桧
法学1902班:吴璇、李佳妮
法学1903班:张燚兰、倪子雅、谷英杰、叶子诚、陈慧哲、夏嘉怡
法学1904班:江子焕、王嘉宁
如有异议,请于9月11日16:30前向学院反馈。反馈联系人:吴美琴,反馈邮箱:1343656619@qq.com,反馈电话:28008193。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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