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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教职工兼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0 阅读:

校内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现对普通教职工(不含中层干部)兼职工作进一步通知如下:

1.自2021年6月17日学校开展教职工兼职情况摸排工作以来,部分教职工(含事业编人员、非事业编合同制人员、年薪制人员、合同制人员)如还有兼职情况未主动报告,请务必于本次主动自觉报告。对于瞒报、不报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教职工本人填写《教职工兼职情况申报表》(附件1)进行申报,各学院、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引导教职工做到“应报尽报”,在全面掌握教职工兼职情况的基础上,做好汇总,填写《学院、部门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于2月23日16:00前将附件1、附件2的书面材料和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一起报学校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027)。

2.根据学校现掌握的教职工兼职情况,部分教职工兼职信息不完整。学校会将掌握的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分发到各学院、部门,请各学院、部门落实专人进行核对,并联系相关教师完善兼职情况。

3.已报告过的兼职但目前已退出不再兼的请及时向人事处报告备案。

4.《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大人〔2021〕188号)(附件3)已于10月22日在校内网公布,新申请兼职的教工需根据办法严格履行备案、审批手续。具体申请流程为教职工本人登陆“我的商大”在线填写《教职工兼职审批(备案)表》完成申请程序

 

联系人:金丽琴,电话:28877281,邮箱:jinliqin@zjgsu.edu.cn

 


 

人事处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教职工兼职情况申报表

附件2:学院、部门教职工兼职情况汇总表

附件3:浙商大人〔2021〕188号 关于印发教职工兼职创新创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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